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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8-09 22:26 /特种兵 / 编辑:太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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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与记录:南京大屠杀史料精选(中方史料)(出版书)

小说朝代: 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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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指数:10分

《见证与记录:南京大屠杀史料精选(中方史料)(出版书)》在线阅读

《见证与记录:南京大屠杀史料精选(中方史料)(出版书)》精彩章节

呈报人:何索氏呈[印]

住址:止马村止马坊十保三甲门牌一四二号

卅四.十二.三〇

[南京市档案馆1003—3—250]

(①原档如此。据档案内容推断应为“十一”月。)

9.国光通讯总社戴友柏呈

(1946年8月30

案奉钧局通知社叁字第六一九三号内开:“案奉市政府府总秘二(卅五)字第八一七号训令内开案准行政院秘书处三十五年七月十一札京六字第一七九号办案件通知单,为准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厅函转国民参政会第四届第二次大会建议,对于收复区因抗战损失之报纸予以扶植案奉院谕:原建议第□项各省市政府酌办等因。抄附原函及原建议案各一件。准此;行抄发原件,令仰遵照。对于原办法第二项救济殉难报人遗族一节酌办报此令等因抄发原函及原建议案各一件,奉此;除分行外行检发南京市殉难报人遗族调查表乙[一]份,仰于文至七内,将该项难人员遗族查填一式贰份报以凭核办为要”等因。附发调查表乙[一]份,奉此;查难报人张国珍、卓炳衡二人,均在新中华报社务,而张国珍流亡在外,因病亡。卓炳衡被寇俘虏杀。该二人遗族均系贫苦无依,生活维艰,恤条例第二项。兹奉因。

遵即填报南京市难报人遗族调查表乙[一]份。备文呈。仰祈鉴核俯赐核转,实为公德两。谨呈南京市政府社会局局

附呈南京市难报人遗族调查表乙[一]份

国光通讯社南京总社社戴友柏

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八月卅

南京市难报人遗族调查表 三十五年八月 填报者 张永顺 卓金生

[南京市档案馆1003—3—248(2)]

(二)工商业损失呈文

1.大华大戏院股份有限公司李治隆等呈

(1945年9月27

呈为呈请发还产权以恢复营业事。窃敝公司系于民国廿四年由创办人李治隆、夏光宇、司徒英铨、顾祖荣等组织大华大戏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正路自购基地建立大华大戏院一所,于开业时曾呈准实业部注册在案,直至民国廿六年八月十五起因中战争爆发,敌机轰炸南京时即告业,迨我军西移,南京沦陷敌手,敝院乃在民国廿六年十二月廿八为敌人放火烧火燎焚毁,内院及屋面上盖于三十年十一月间,由敌人池村照信、本国人萧一诚及中华电影公司三方面强占资修理出租与[于]中华电影公司经营。及至民国三十二年五月该中华电影公司并于中华电影联股份有限公司,该院营业权自亦一并归由中华电影联公司所经管,敝公司当时财产被占,营业被夺,拆移机件恣意蹂躏,负责人等避难各方,隐忍退避所受苦八年于兹。今赖我贤明政府及蒋委员领导抗战卒获最胜利,际此河山重光,主权收复,敝公司庆欣之余,以南京系首都所在,电影事业亟宜恢复,以壮市容。敝公司在兹八年之中,惨遭蹂躏,损失甚巨,非大加整理,难复以往规模,理沥情呈请钧府迅将敝公司大华大戏院俯赐发还,俾得重整残破,以从事于中央国策文化之宣扬,并副本京市民享受正当娱乐之渴望,不胜戴待命之至。谨呈南京市政府

大华大戏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李治隆

常务董事:夏迪华

董事兼经理:司徒英铨

通讯处:南京太平路一五五号

新民大药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九月二十七

[南京市档案馆1003—21—173]

2.盐业银行南京分行代理人李绥之呈(1945年9月)

呈人:盐业银行南京分行代理人李绥之

住址:本京管家桥四十三号

呈为呈请发还屋以复业事。窃因本行原有坐落本市中正路第二号门牌屋一所,该产系属本行南京分行,行址自民国二十六年国军西撤,本分行亦于其时随军西迁,该产自京市沦陷即为人强占,其中一切家亦均被占用八载于兹,损失颇巨。现时人已无条件屈投降,各地军亦均次第缴械,商已经业,所有本分行行址原住之人系属军井上部队井上少佐占住,现时军既经缴械并经指挥地点集中,以待遣回本国,而京地人所占用之屋,由钧府办理发还。是故本分行除关于内部损失俟另行造册,呈请钧府转呈向涉赔偿外,理鹤疽文请先行将本分行行址屋发还,以复业,实为公。谨呈南京市政府

呈人:李绥之呈[印]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九月

[南京市档案馆1003—21—169]

3.上海永丰呢绒南京分号张志衡等呈

(1945年10月1

(①张志衡等呈)

申请人:张志衡 年四十三岁 籍贯宁波 住上海棋盘街 通讯处本京太平路一九七号张开运 年三十七岁 籍贯宁波 住永丰呢绒号 通讯处哈罗洋副号窃民与张开运之张久福在上海开设永丰呢号,于民国十九年间在本京租定碑亭巷现时新编门牌十号创设永丰呢绒分号,忽于廿六年中边谗城,民等冒战火仓皇逃往江北乡间,所有店中其时同人全部弃店离城,只顾逃命致将店中一切于不闻。当时店中尚存有毛货呢绒约计一万余码,其时约值五万元之谱。因本店系分号质,因未经上海总号股东处置,店中同人未敢擅自移往他处,即使想取出其时亦无法搬运,致将店中全部货物生财及重要文据租约同等件全部损失。事边候该屋即被人江南洋行占住,并将该屋铺面重行改建,民等亦无向之理楚,忍八年,幸我抗战胜利重见天,顷奉钧会布告晓谕,人民迅速将伪占住屋呈报政府核办。民等问讯之下故迅即赶来南京料理复业,办理此项手续,理据实陈明申请。民等所开设之永丰呢绒分号历有年所在,本京同业皆知,素有声望,及现时同业之中亦可证明。在军投降时民曾派人往该处察看调查,发现江南洋行人所占用家尚有数件存在,民所有之物如桌椅橱窗尚存在,确系民有之物,理将占住情形陈明并开失单请鉴核办理,俯准赐予查明发还,以领回复业。实为公德两。谨呈南京市政府市

附损失单一纸[缺]

呈人:张志衡张开运

南京永丰呢绒号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十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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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与记录:南京大屠杀史料精选(中方史料)(出版书)

见证与记录:南京大屠杀史料精选(中方史料)(出版书)

作者:张宪文
类型:特种兵
完结:
时间:2025-08-09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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